备注:
以上“投资概算”项目均为总部在多年的市场运作和管理的经验基础上,做出的理想状态下的推荐标准,仅供参考。具体实质条件另需商议。
“零售加盟形式”必须开设在授权城市中的一级商业地段或一、二极百货商场、位置显著、交通便利、客流量大、店面能做醒目装饰、必须突出爱得康品牌的形象、同时经销的其他产品不得影响爱得康品牌形象。
“批发加盟形式”必须在授权区域内开设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展厅做批发经销卖场,其中必须专门辟出一定面积的爱得康品牌产品独家展销区。必须保持一定资金的进货量以满足零售客户网络的产品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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